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7]36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国建筑能耗实际状况,做好建筑能耗统计、监测、考核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体系实施方案》、《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建筑节能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个方案”),修订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制度”),为使“报表制度”和“三个方案”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urd.gov.cn/),并请于2009年11月6日前反馈我司。
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胥不龙 张福麟
电 话:010-58934548
传 真:010-58933151
联系人: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丁洪涛、张小玲
电 话:010-58933102、58933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体系实施方案
附件2: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附件3:建筑节能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附件4: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