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江苏省质监局的要求,今年三季度,江苏省徐州市质监局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的产品包括月饼、肉制品、白酒、蜜饯、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袋泡茶、月饼馅料、糕点及水产加工品等10类142批次,合格140批次,合格率为9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本次监督抽查,除食用植物油有2批次不合格外,其它9类产品质量较好,全部合格。这2批不合格的植物油产品的酸值超过标准要求。一般情况下,食用植物油中酸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使油脂的营养价值大为降低,食用后影响人体正常的消化吸收功能,有可能使消化道受到刺激产生不适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的还可导致中枢神经受损。加工精炼程度低及存放时间过长,温度较高、含水量过多、储存运输过程中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以及微生物、酶等作用等原因均会导致酸值发生变化。此外,如不法厂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劣质油,也可能导致产品酸价超标。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徐州质监局已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跟踪抽查,督促企业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