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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软件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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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做好质量专题调研工作,我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软件质量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摸清我国软件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国软件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及战略研究,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调查范围

  为保证本次软件质量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和真实性,本次调查的对象分为软件企业和单位用户。

  (一)软件企业的调查范围:

  1、通过“双软认定”的软件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软件企业以及国外软件企业在华的办事机构);

  2、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软件企业,以及各地重点扶持的软件企业;各地随机抽查100家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软件企业,不足100家软件企业的地区,随机抽查50%的软件企业。

  3、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企业、信息安全软件企业、嵌入式软件企业、动漫游戏类软件企业。

  (二)单位用户的调查范围:

  1、各地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各地交通、医疗、电力、通信、商贸、农业、工矿、金融、保险等重点领域的大型企业。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具体组织工作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以下简称CSIP)承担。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调查的领导、组织及宣传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联系人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好调查问卷(详见附件:《软件企业质量管理调查问卷》、《单位用户软件质量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调查问卷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提高工业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专题栏目中下载。

  (四)软件企业和单位用户填报完成后,将调查问卷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其中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抄送CSIP相关人员。

  (五)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本地的纸质调查问卷汇总后送交CSIP,由其整理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联 系 人:杨东日 唐仕武
  联系电话:010-63951881-8213/8130
  传 真:010-63973485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5号博望园10号
  邮 编:100083
  电子邮箱:csqr@csip.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 系 人:安平
  联系电话:010-68205252
  传 真:010-6608904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 编:100804

  附件:软件企业质量管理调查问卷
     单位用户软件质量调查问卷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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