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罐车罐体产品质量和计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要求,云南省计量院统一认识,攻坚克难,注重实效,对云南省内的危险化学品罐车罐体实施了容量、载质量检测工作。
截止2009年10月14日,检测涉及昆明、玉溪、曲靖、大理、楚雄、红河等地(市)的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第四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和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的非承压类道路运输罐车,共计205辆,容量3800立方。其中,载质量检测合格罐车15辆,合格率为7.32%。
目前,云南省计量院已完成危险化学品罐车罐体预定检测计划数量的50%,为云南省安监、质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进行的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