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县的瓶装液化气消费者再也不需要为计量不准、缺秤少量的事情烦心了。该县质监部门出台了《玉环县液化气充装计量不足先行赔付实施办法》,群众若发现家中新充装的液化气缺秤少量,就可向县质监局投诉,由该局先行给予赔付。
在液化气市场上,一些不法商家为从中牟取暴利,充装销售的液化气经常缺秤少量。玉环县质监局计量科在每年的计量执法监督抽查中都会发现市场上的瓶装液化气净含量不合格。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这种欺诈行为,玉环县质监局从强化和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着手,出台了《玉环县液化气充装计量不足先行赔付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玉环县境内各液化气公司充装的瓶装液化气,必须达到14.5±0.5公斤,否则视为充装量不足。同时各液化气公司必须在各自充装的钢瓶瓶口加封识别标志,标明充装单位名称、质量技术监督12365投诉举报电话等,并且要保证上市钢瓶的封口标志完好。如果发现液化气公司交付的已充装液化气钢瓶上没有封口标志或封口标志破损的,群众可拒绝接收。
与此同时,玉环县质监局向社会承诺,如果消费者发现新充装的液化气有缺秤少量的,可在10日内拨打12365投诉。一经确认,将由质监局先行向消费者补偿不足部分的价格,并赔付一倍不足部分价格,然后依法追究充装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