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节能降耗政策,根据《节约能源法》和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广东省珠海市质监局积极开展锅炉节能监管,对全市275家单位471台额定蒸发量1t/h以上锅炉进行节能监管,监管措施主要有:
一是将节能指标纳入锅炉行政许可,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锅炉不予安装和使用许可。调查全市1t/h以上锅炉能耗达标情况,对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在用锅炉,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二是严格执行锅炉节能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锅炉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置水处理设备,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水(介)质,减少锅炉因结垢而增加的能耗。
三是将锅炉节能知识纳入锅炉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内容,严把锅炉操作人员发证关。聘请专家讲解锅炉节能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锅炉操作人员的司炉水平。
四是开展锅炉能耗测试,为锅炉能耗评估提供依据。加大技术设备投入,开展锅炉热工测试科研项目,在锅炉定期检验中,增加锅炉能耗指标检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