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屏南县质监局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屏南县全县车行进行排查,发现有些经销商销售的摩托车摇身一变为“助力车”。屏南县质监局对此问题进行查处,立案4起,查获涉案“助力车”37辆。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助力车”从外形上看与轻便摩托车没有多少不同,只是在车身上贴了带有“助力车”字样的标志。商家以“助力车”不用交购置费、挂牌费、摩托车培训费、养路费,交警管不着,又省钱又方便为卖点。但这些所谓的“助力车”其实质上是摩托车,只是披上了一层“助力车”的外衣。
在案件调查中,涉案摩托车代理商向执法人员坦白,每一款车厂家都配备两套证书材料,经销商要“助力车”就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说明书及相关材料,经销商要摩托车就给“3C”证书、说明书及相关材料。对于经销商来说,同一款车作为“助力车”比作为摩托车更有优势,进价上反而便宜200-300元。代理商坦言,其实被查处的“助力车”就是摩托车,为了变相提高销量,整个摩托车行业只好默认这个“潜规则”。
据执法人员介绍,助力车和摩托车的区别为:按照国家规定,排量在36cc以下(新规定30cc以下),设计时速在15公里以下的为助力车;排气量36cc(不含)以上,50cc(含)以下为轻便摩托;排气量50cc以上(不含)250cc(含)以下为摩托车,250cc(不含)以上排量的摩托车不允许生产、销售、进口。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这类钻法律空子的“助力车”较易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告诫大众,为了您人身财产安全,切莫贪图小便宜购买变相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