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氟化物的监测方法,制定《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以F计)的氟试剂分光光度法。《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自《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3-87)废止。
备注:HJ 488—2009 代替GB 7483—87
HJ 488—2009 将于2009-11-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