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农产品、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尚存有不协调的地方。
杭州万泰产品认证中心主任、研究员卢振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有《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具体的农产品、食品质量标准近3000个。但遗憾的是,这些标准绝大多数是2000年以前制定的,其中最早的制定于1981年,已经不适应目前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消费的现状。另一方面,这些法规和标准由于多头管理,存在严重的交叉冲突。即使是2000年以后发布的标准,仍然存在这个问题。以无公害食品标准为例,国家质检总局于2001年发布了8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农业部自2001年到2004年发布了3批共314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但是,这些标准不仅交叉重复,同时存在很多空白。例如,鲜竹笋在南方十几个省都有生产,浙江、福建等省都制定了各自的竹笋标准。但是,鲜竹笋的消费区域实际上早已经扩大到了全国各地,成为全国大部分地区消费者喜爱的农产品,在这样的状况下,制定一部统一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另外,目前我国在农产品的追溯性标准系统方面基本还是空白。我国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较大。其中,农药和兽药对食品源头的污染是主要问题。
因此,需要尽快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纠正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卢振辉说,建议从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两方面来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