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福建知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之一)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食品安全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作为食品加工行业的知名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们一直牢记保障加工食品的安全营养是我们的天职,也是我们生存的基本底线和道德底线。我们谨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我们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向社会发布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坚决拒绝各种所谓“行业规则”把自己的全部行为置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之下。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感和全体职工的责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制售放心食品。把落实食品安全的责任贯穿到企业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生产和销售让消费者完全信得过食品。

  对质量安全的追求没有止境,我们将进一步严格经营管理,保证在生产、销售食品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质量符合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做到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采购供应制度,在食品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确保食品的清洁安全、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和绿色环保要求。

  食品安全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做到贴身服务、负责到底。我们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定完善企业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应急制度,一旦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大如天,质量改进无止境。我们呼吁全食品行业,共同协力同心,为落实《食品安全法》,为消费者的安全、营养和健康,为中国食品加工事业的发展壮大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9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