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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验检疫辉煌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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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振兴新事业

  弱国无主权。“鸦片战争”之后,自诩为“大清帝国”的清政府面对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被迫实行“门户开放”政策,低声下气地签署着一个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小心翼翼地为那些攫取诸多特权的强盗们割地赔款。1898年,一个来自东欧的强盗沙俄强迫清政府签署《中俄旅大租地条约》,强租旅大,而另一个东洋强盗日本也对旅大垂涎三尺,虎视眈眈。于是,1904年2月至1905年9月,两个外来强盗在中国的旅顺大打出手,而懦弱的清政府却被逼宣布中立,甚至为这场战争专门划出了一块交战区。至今,旅顺的许多地方仍然保留着强盗们当年修建的所谓“纪念碑”,记录着列强的无耻和中国的耻辱。沙俄战败后,日本侵占旅大,通过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和大连港疯狂掠夺东北地区的农、林、矿产资源。1930年,民国政府实业部曾计划在长春或哈尔滨设商检局,在大连、安东(丹东)、牛庄(隶属于鞍山海城市,地处海城西20公里处。清明时期辽东商业重镇,《天津条约》规定的通商口岸)设商检分处,但面对咄咄逼人的列强,计划只能是一纸空想。抗日战争结束后,1945年苏军进驻旅大,对大连港实行军事管制。1947年6月,民国政府经济部天津商检局曾在沈阳设立商检分处,但翌年1月就在人民解放军解放沈阳的隆隆炮声中仓促撤离。

  新中国成立后,辽宁和整个东北地区的检验检疫事业蓬勃发展。1950年10月9日,东北商检局正式在大连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在东北地区设立的第一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东北商检局负责管理东北地区辽东、辽西、热河、吉林、松江、黑龙江六省(包括现在的内蒙古东部和河北省长城以北地区)的商检工作,辖区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1956年2月15日至1983年12月31日,东北商检局改称大连商检局。大连商检局前期,负责管理辽宁、吉林两省的商检工作,后期主要负责管理辽宁地区的商检工作。1984年,大连商检局改称辽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东北商检局成立之初,就设立了动植物检疫业务,1951年2月我国从苏军手中接管大连港管理权后,东北商检局开始正式受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和动植物检疫。1965年10月1日,大连动植物检疫所正式成立。在此后的20多年中,大连动植物检疫所先后从商检系统划归省农业局、国务院农业部管理,1992年4月23日正式成立大连动植物检疫局。东北地区的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始于1899年沙俄统治时期。1946年6月霍乱侵入旅大,为防止霍乱流行,党领导的关东公署于同年8月成立海口管理处,下设检疫股,后改为检疫所。由于当时由苏军对旅大实施军事管制,港口卫生检疫由苏军旅顺基地卫生部领导。新中国成立以后,旅大检疫所于1950年划归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领导,改称为旅大交通检疫所。1951年苏军撤离旅大后,卫生检疫机构开始独立实施口岸检疫。1953年至1955年改称大连卫生检疫所,1992年正式成立大连卫生检疫局。

  在辽宁检验检疫的历史上,虽然商检、动植检、卫检“三检”的称谓几易其名,机构有合有分,人员有聚有散,但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职责一脉相承,代代延续,为服务国家对外贸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东起鸭绿江口,西至燕山脚下,南起辽东半岛海滨,北至大、小兴安岭山麓,检验检疫人员的足迹遍及白山黑水,草原牧场,热情服务,严格把关,创造了许多的全国、全省以及东北地区“第一”和“之最”——

  检验我国第一船出口的大庆原油;首次受理国际间委托检验,检验朝鲜出口波兰的镁砂;促成国内第一批速冻食品出口,填补了我国饮食企业直接出口的空白;检验检疫技术人员历经十余年科技攻关,促成日本政府于1996年7月对中国出口稻草及其制品全面解禁,成为辽宁外贸出口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点;率先在全国商检系统对给惠国(发达国家)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增强了辽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丹麦进口的甜菜籽中发现甜菜锈病、从进口血液制品中检出艾滋病毒(HIV)抗体阳性,是中国口岸的首次检出;从进口的虹鳟鱼发眼卵中分离出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从进口种猪血清中分离出PRRS病毒,填补了我国鱼病检疫、PRRS检疫方法上的空白,PRRS检疫方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全国首次提出将小麦矮化腥黑穗病列为进口小麦的检疫对象,被国家自1960年采用至今,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小麦生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国最早采用随船熏蒸技术,并获国家专利;经美国实验与材料协会(ASTM)主动介绍,原辽宁商检局石油化工、金属材料、矿产品商检实验室被ASTM列入国际检测实验室名录;成立了东北地区第一家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保险和财产鉴定及相关业务的中外合资鉴定机构以及全国商检系统在东北地区第一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中国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东北评审中心;在大连建成我国第一座植物检疫隔离圃;创建了我国第一个无鼠害港、卫生港,第一支“无鼠害船队”……

  岁月无声。历史的记录,铭刻着辽宁检验检疫的骄傲。

  新起点创造新业绩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贸易的需要,1999年8月9日,由辽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大连动植物检疫局、大连卫生检疫局“三检”合并组建的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挂牌亮相,辽宁检验检疫事业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

  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局党组把实现检验检疫职能转变、强化行政执法职能作为首要任务和目标,深化业务改革,狠抓业务整合。加快“三电工程”建设步伐,打造电子化服务平台。到2002年8月,全系统全部展开电子报检业务,局机关和5个分支机构全面实现了申报电子化。加大大窑湾保税港区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投入,实现了与海关、地方物流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在全国质检系统率先实行“一票一监督”制度,实现了提速、减负、增效和严密监管的“大通关”目标。

  党中央实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辽宁局积极开展工作,促成国家质检总局与辽宁省政府签署了《关于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合作备忘录》,全力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对中央正式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对其中涉及到引进设备或产品出口的项目制定重点扶持措施。对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大窑湾保税港、引进英特尔芯片项目、红沿河核电站等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与大中型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实施有重点的专项服务。将全省100家农产品重点企业和100家工业产品重点企业作为辽宁局的“双百工程”,制定实施专项扶持政策进行重点扶持。在辽宁局的积极协调下,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将长兴岛港列为木材进境口岸,使之成为继福建、天津之后的我国第三大木材集散地。时任辽宁省委书记的李克强同志由衷地称赞:辽宁检验检疫局对老工业基地服务“看得见、摸得着”。

  辽宁是农产品出口大省,辽宁局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支持辽宁农产品扩大出口。出台了支持辽宁地区农产品扩大出口的十项措施,一大批企业受益。利用辽宁非疫区的优势,使辽宁产品实现了向中东地区、巴基斯坦、加勒比海地区出口,辽阳蛋鸡场和韩伟企业集团新鲜禽蛋出口港澳,散装大米出口填补了我国粮食出口的空白。在辽宁局的积极协调和推动下,全省先后建立了辣根、板栗、贝类、禽肉、花生、滑子蘑、大樱桃、苹果等多个品种的示范区种植基地,总面积达130万亩。在2007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辽宁省专门介绍了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的做法和在技术壁垒“高门槛”的情况下,实现出口食品农产品高增长的经验,是这次会议上全国唯一介绍出口食品质量管理经验的省份。

  新目标铸就新辉煌

  2008年4月辽宁局新一届党组组建后,确立了“继承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力促辽宁局各项工作与口岸大局地位相辅相成,推动辽宁局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机关和谐”的工作定位,干部职工与党组合心、合拍、合力,形成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的良好局面。

  新一届党组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我为新一届党组建言献策直通车活动”,广纳民情民意、广集民智民慧。建立了“学习-调研-决策-执行-监督-反思-总结-提高”的领导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经得起群众的、历史的检验。2008年,面对急事、难事、大事和各种突发事件的挑战与考验,党组统揽全局,未雨绸缪,精心筹划,沉稳应对,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高质量完成了奥运安保、应对三聚氰胺事件、抗震救灾、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保国安民、促进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的影响,辽宁局围绕党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举全局之力,主动作为,有效服务,出台28项政策与措施,大力扶持外贸企业发展。在地方政府召开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新政策新措施宣讲大会上,周建安局长亲自向企业领导详细介绍28项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开展“一对一”重点企业帮扶活动,局领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困难,与企业共渡时艰。这些新举措和扎扎实实的工作,得到了省市政府和外贸企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在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坚持“内查外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家具玩具等为重点的进出口产品集中整治,做到“四个重新”和“四个不能放过”,建立健全了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即:对工作责任重新认识、对工作质量重新审视、对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对工作纪律重新强调;发生问题的原因没有查清楚的不能放过,责任不明确的不能放过,责任没有追究的不能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不能放过。全面启动绩效管理,以自身管理质量保证检验检疫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效能。今年上半年,辽宁地区出口食品、农产品每月被通报批次较2008年平均每月减少48.2%。今年5月以来,辽宁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全力以赴,严防死守,坚持从严从紧从细,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好防控工作,保证了辽宁口岸安全。

  盛世中华兴伟业。权威的统计数据表明,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辽宁检验检疫事业与祖国的沧桑巨变与时俱进,跨越发展,成绩斐然,硕果累累。1950年至1990年40年间,原辽宁商检局各口岸累计受理进出口商品报检240万批,逐年增长;1994年至1998年5年间,原大连动植物检疫局各口岸共检疫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17.3万批,超过前30年的总和。1995年,原大连卫生检疫局各口岸共查验出入境船舶0.67万艘次,人员16.69万人次,检测体检1.47万人。2008年,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完成出入境检验检疫货物43.5万批,货值546.2亿美元;完成出入境飞机检疫2.22万架次,出入境船舶检疫1.63万艘次,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259.6万人次,出入境人员体检9.4万人次;全系统检出不合格出入境货物1354批次,其中出境货物不合格281批次,入境货物不合格1073批次。1978年,原辽宁商检局、原大连动植物检疫局、原大连卫生检疫局“三检”系统总计完成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1.78万批次,而辽宁局2008年一年的检验检疫业务量,比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三检”业务总量增长了2394.4%。1978年以前,原“三检”系统实验室规模小,检测品种有限,目前辽宁局拥有各类实验室43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1个,区域性中心实验室20个,常规实验室12个,可对4000多种出入境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商品进行感官、物理、化学、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及各种毒素的检验和鉴定。从2002年底开始,辽宁局代表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开展了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扩大了辽宁局在国际上的影响。2000年至2008年“三检”合一以来,完成科研、制标项目408项,获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42项。

  2002年以来,辽宁局机关连续被辽宁省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大连市评为外贸出口工作优秀服务单位,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获得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目前,全系统所有分支机构全部进入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单位行列,其中沈阳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展开新中国60年的历史画卷,一路风雨艰辛,一次次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个日新月异的创造,演绎了一幕幕壮美的史剧,辽宁检验检疫骄傲地置身于这场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之中。历史已经昭示:置身一个强盛的祖国,面对辉煌的未来,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的事业前程似锦。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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