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FORM-E),是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证书属于区域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专用于证明中国-东盟自贸区产品享受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从2005年7月20日起,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降税计划正式启动。到2010年,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6个老成员将相互取消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建立自由贸易区,彼此关税将降至零。而越南、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等4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我国货物出口到东盟国家,凡符合双方签订的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有凭FORM-E才可获得减免关税的最大优惠待遇。否则,只能享受WTO最惠国关税待遇。
自贸区将于2010年全面建成,企业在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便可申请签发FORM-E证书。需要注意的是,FORM-E证书必须在签发之日起4个月内向进口国海关当局提交,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