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要在2020年前后实现全面小康。这一宏伟目标的完成,关键在农村。只有占全国总人口约75%的农村实现了全面小康,整个国家的全面小康才能实现。农村小康进程过慢,小康水平低,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阻力。立足自身,推行农业标准化,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条可为之路。
促进产业提升
农业标准化,是指运用“统一、简化、优选”的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使生产过程规范化、系统化,提高农业新技术的可操作性,将先进的科研成果尽快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农业标准化变粗放型生产为集约型生产,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产品产量、质量、竞争力和价值的提升,并引导富余农村劳动力进入农产品加工及相关服务环节,增加农民收益的途径,使农产品多方面回报农民,从而提高农民的收益。
农业标准化本质是对农业资源进行挖掘、择优、规范、壮大,使其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基础设施的完善、居住区域的规划、配套产业的布局和农用资金的分配等诸多方面。农业标准化这种盘活农村资源、创造农业价值、推动农民生产生活现代化的功能,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提供了很强的动力。
做好四项工作
要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的发动机作用,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一、要从项目建设阶段向体系建设阶段转化。应重点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成农业标准体系、实施体系、服务体系、监测体系、认证体系,通过体系建设,使农业标准化形成一项系统的工程。体系的建成,才能最终保证标准化农产品真正结成果实,才能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才能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要从技术层面向市场层面转化。农业标准化也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办事,一是标准化项目确立,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结合地区的资源优势,科学定位;二是拓展产品链,加大对农产品加工环节的扶持,提升标准化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进一步开辟初级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市场,通畅市场信息,促进交易,使农产品价值得以实现。四是完善“公司+农户+基地+标准化”的模式,特别要处理好市场规律同农民利益保障的问题,既要保证投资获利,维持公司的投资热情,又要防止农民再次沦为廉价原料提供者,挫伤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
三、农业标准化要与中心小康村建设统筹起来。小康村是指在标准化项目区域内,引导农民集中修建统一规划的住宅,并对饮水工程、道路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绿化等公共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建成农村中的“居民小区”。
四、农业标准化要以农为本。农业标准化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精神,做到依靠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一是作好农民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农民充分认识到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自愿自觉地投入到标准化工作中,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和标准化管理的指导和培训,使农民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甚至是经营运作能力得到提高,从而提高农村生产力。三是要作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化的工作,帮助、引导富余农民转移到农产品的加工、销售、服务环节中,增加其创收的途径,使农民尽可能多地从农业标准化中获得收益。
实现三个转变
农业标准化由政府发起,农业标准化的理念宣贯、体系规划、监管、配套都离不开政府,政府在农业标准化中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但农业标准化不能搞成政府工程,而应搞成农民工程,农民才是农业标准化建设的主体。因此,政府如何确定自身的定位,在不同阶段发挥不同的职能,对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的推动作用非常关键。
一、要由政府输血到政府造血转变。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加大二、三产业对农业的反哺力度,重点资金应放到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上,使农村自身具备造血功能,最终通过农村的自身发展来解决自己的全面小康问题。
二、要由部门主导向地方政府主导转变。应将农业标准化工作重心下移,由县乡两级政府主抓,相关部门提供支持,把农业标准化体系、产品市场、小康村建设一体结合起来安排,就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工作的集中开展,有利于形成政府各部门合力,有利于乡村的整体发展。
三、要由政府管理向政府服务转变。在打下一定基础后,政府要退居幕后,主要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政府应提供这样一些服务,一是制定、宣贯、推广各类农业标准,建成整个农业标准化体系;二为农业标准化提供各种基础设施,并指导农民结合农业标准化开展小康村规划和建设;三是帮助农民培育农业标准化产品项目,提供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技术指导;四是引导农民拓展产品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并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产后环节的转移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各种机制,协调好各种利益矛盾,构建和谐小康的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