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怒江州质监局召开首次行政处罚开门案审会议。州局案审委员、州局稽查队案件经办人员以及受聘的怒江州法制局、怒江州司法局、怒江州监察局、怒江州公安局、怒江州农业局、怒江州工商局、卫生监督所、政协秘书科等专家共计15人参会。
会议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就怒江分水岭畜牧科技示范园、江峡广告经营部水厂、边疆泉水武警怒江州边防支队等三家水厂的纯净水质量不合格案件进行了开门审理。与会专家、案审成员就案件的办理程序、违法主体与检验机构资质、违法行为证据有效性、适用法律法规问题、处罚内容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发表了各自的审理意见。
通过开门案审的尝试,首次开门审案会议收到明显效果:一是将行政执法的程序、过程与具体案情在案审会上公开,推动了行政执法阳光透明的工作力度,促进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深入实施;二是通过开门审案的实施,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四是通过相互学习交流和讨论,提高了执法办案人员素质,提升了质监部门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