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重点解决影响全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从2009年7月31日起,山西省太原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全方位整治,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监管部门严格履行环节监管职能,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农业部门对兽药、农药等农资投入品,特别是5种高毒农药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质监部门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清查;工商部门严格规范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监测力度,落实《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规定,开展食品安全维权工作;卫生部门继续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重点开展了对中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商务部门强化检疫监管,完善派驻检疫员进场工作制度,加强猪肉质量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相关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各级各部门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促进了整治效果。
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200余家,涉及重点品种30余个,重点区域68个,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0余起,取缔无证经营20余家,取缔私屠乱宰1家,没收假劣食品10901瓶(袋),查获假劣农药3053公斤,兽药100.3公斤。开展宣传活动1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目前整治行动仍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