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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盐津县质监局开展液化气瓶等检查确保国庆中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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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国庆”、“中秋”两节安全,日前,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质监局梁勇局长带领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所有民用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销售网点及氧气乙炔充装站进行了安全检查。

  经过为期三天的工作,检查组共检查民用液化气充装站1家,液化气销售网点11家,氧气乙炔充装站1家,共检查液化气瓶632只,其中盛装气瓶423只,空瓶150只,新瓶59只;查出安全隐患6条,主要问题包括:部分气瓶超期未检,其中盛装气瓶15只,空瓶147只;即将到强检期限气瓶32只,需及时清理待检;除县城外,其余乡镇销售网点液化气瓶存放于销售门店内,处于集镇人群聚居地,不符合液化气存放安全标准;有两家销售网点未办理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气充装站抽残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站内计量器具未定期强检;氧气乙炔充装站未办理熔解乙炔生产许可证,属无证充装。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盐津县质监局采取六条措施加以解决。一是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将超期未检空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超期未检盛装液化气瓶进行现场封存处理;二是督促被检查单位清理即将到检验期限气瓶,及时送检合格后使用;三是督促有关单位在两节前,将存放于销售门店内的液化气瓶转运到符合安全存放标准的仓库内;四是要求充装站及时调试气瓶抽残装置,申请站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确保量值准确;五是未办理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两家销售网点,建议其及时到县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六是要求氧气乙炔充装站向上级质监部门申请办理氧气乙炔生产许可证。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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