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质监局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全力推动监管工作实现“四个转变”,逐步建立了政府挂帅、质监牵头、部门配合、企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食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单兵作战转变成齐抓共管。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加强与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改变了质监部门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对暂未取得生产资格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按照“保障安全、促进发展、方便群众、逐步推进”的原则,实行有条件准许,并根据企业的产品种类和产品特性,制定出台各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审查规则。
监管向长期化、制度化转变。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效,东营市质监局依据上级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的实施方案》,对于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从而实现了变常规性的监管模式为规范的长效动态监管模式,使监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其中,完善监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认真落实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制度,发挥好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三员”的作用,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向落实责任主体、完善企业自律转变。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首先是要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为此,东营市质监局在全面普查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基础上,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签订了责任目标和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质量控制,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其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并报质监部门备案。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的实行,真正起到了企业自我约束,规范自身行为的作用。
从初级管理向细化监管转变。为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东营市质监局建议市政府将食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食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队伍协同监管的食品质量综合治理机制,不断扩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由于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经营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东营市质监局内部建立了严格的《食品监管巡查考核办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