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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发布黄金周餐饮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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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餐饮业凉菜制作加工不当易引起交叉污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这一突出问题,近日,浙江省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山市卫生局联合在《今日江山》报刊、江山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国庆中秋黄金周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预警,要求广大市民及餐饮服务业从以下十个方面把好凉菜和海产品的采购、储存和加工制作关,严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是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加工供应凉菜,严禁无凉菜间或在凉菜间外加工制作凉菜,严禁加工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的各类熟食制品和不能直接入口的生食食品。

  二是严禁采购已经死亡和变质的鱼、虾、蟹、贝类等海产品。

  三是各种食品尤其是凉菜、海产品必须低温储藏(冷藏0℃-10℃,冷冻-20℃-0℃)。

  四是严禁凉菜、海产品的加工制作场所、用工具、容器混用。

  五是加工制作凉菜、海产品实行专用加工处理工具,严防交叉污染。做到专人、专用砧板、专用刀具、专用抺布、专用容器,并有明显标识;生熟用具、生熟食品严格分开,不用盛过海产品的器皿盛放其他直接入口食品。

  六是加工制作每种凉菜、海产品前后,操作人员应按规范净手并用75%酒精充分消毒。对专用的砧板、刀具、抺布、容器等洗净后用高温消毒或酒精充分消毒。

  七是鱼、虾、蟹、贝类等海产品加工时必须烧熟煮透,蒸煮时需要加热至100℃并持续30分钟,对凉拌食物要洗净后置食醋中浸泡10分钟或在100℃沸水中漂烫数分钟。

  八是严格实行2小时备餐制,所有食品(包括凉菜、海产品)均应现做现吃,从制作成品到供消费者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需再次充分加热,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不得食用。

  九是鉴于旅游团队旅途疲劳,抵抗力低下,易发生食物中毒的特点,要严格控制旅游团队海产品供应数量和品种,尽量不要供应凉菜。

  十是严格实行重大活动接待、100人以上宴请聚餐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时间为48小时,每种食品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质检中心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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