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笔者认为,掌握“情、理、利”的艺术,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法宝。
动之以情。这个“情”就是具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理想,既符合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又符合实际情况的“人情味”。
在解决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时反映出的思想问题要倾注“实情”。就是用心熟悉基本情况,留心观察细微变化,潜心探索内在规律,真正把握思想脉搏。在此基础上,与群众面对面,坚持不懈地做好说服教育、解疑释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化解矛盾的工作。
在解决职工个人和家庭实际困难引起的思想问题时要融入“真情”。下工夫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同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立足于现有条件,发挥组织优势,千方百计地为对方排忧解难,就会赢得对方的理解和信赖。
在解决个人理想前途出现的思想问题时,要充满“感情”。要从感情上及时给予接近、体贴和帮助,将心比心地想着对方,开诚布公地引导对方。在开展工作中,既要使他们看到自身的优势,又要使他们面对实际;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为他们寻求出路和发展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感情上唤起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解决道德纪律方面出现的问题时要坚持原则,破除“私情”。原则性问题,不能用“私情”来迁就,必须从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予以揭露、批评,及时抓住苗头,加强道德、纪律和法律教育,做到有邪必劫,有错必纠,弘扬正气。
晓之以理。这个理就是将“大道理”转化为与群众贴得更近,更实的,促进人的内心精神升华的“小道理”,让人听得进去,听得实在,觉得有道理。因此,在“动情”的同时,还需要把握好“讲理”的环节。
晓之以理,要坚持因人而异。如果不看对象,讲理论只会照本宣科,讲实际只会就事论事,不善于从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层面上深入透彻地说明和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而是没有针对性地乱讲一遍,这样做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说服力,是不会发挥应有作用的。
晓之以理,贵在平实可信。最有说服力的是事实,最能打动人的是真话。
晓之以理,要注意掌握时机。对于惶惑,忧闷等消极心理,可采取“热处理”做到触机而发;对于激动,愤怒的心境,可采取“冷处理”做到引而不发。实践证明,该“冷”不冷,就会火上浇油,激化矛盾;该“热”而不热,就会雪上加霜,使人沉沦。选择说理时机,还要善于透过人的精神、谈吐和习惯动作的变化,着力探求其内在心理因素,用心选择讲理的时间,因势而导,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不失时机,收到成效。
晓之以理,需要寓理于例。说明一个道理,要多讲生动活泼的内容,寓道理于事例之中,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做到理与例有机结合,能增大道理的感染力。寓理于例,其例要具有“新、近、精、实”四个特点。
系之以利。这个“利”字就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做到情真理切,情理结合的基础上,努力把好事、实事、体现利益的事结合起来。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给利”方面的关系。
要处理好遵纪守法和为群众谋利益的关系。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积极为群众谋求看得见摸得着物质利益,解决好群众的“柴米油盐”问题,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尽的职责,也是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重要内容,但不能违反原则和纪律,偏离政策去为群众谋取非法所得。在为群众谋求物质福利的同时,还必须明白利益不只是物质的,还包括政治的和精神的。如果忽视这个理念,人们就会局限于物质利益的追求,在政治上、精神上就会迷失方向,思想政治工作就走进了“死穴”。
要处理好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把全局利益、整体利益、大多数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分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维护全局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照顾具有特殊性(如特别困难)的局部利益。这样就不至于在利益分配上造成矛盾,鼓励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的同时,又挫伤了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
要处理好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贯彻物质利益原则时存在短期观念,有的同志在为群众办实事时“今朝有酒今朝醉”,顾头不顾尾,造成不协调、不平衡,出现工作越来越难做的现象。因此,在解决群众利益过程中,必须统筹安排,远近结合。
要处理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必须尽力而为,但尽力而为不意味着脱离客观实际,更不能盲目许愿开空头支票,这就需要量力而行。只要我们真正采取了积极措施,坚持不懈地努力了,群众是会理解的。一时办不到的事情,要向群众说清楚,取得群众的谅解,同样起到了化解矛盾的作用,从而使群众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地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政治优势,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把握好“情、理、利”的艺术,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们的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