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按照《计量法》相关条款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能表、煤气表均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安装使用前必须检定合格。近年来,山西晋城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不断加大对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力度,通过加大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加大检定与执法力度、增强业主和住户的消费意识等措施做好民用“三表”的首检工作。
近年来,山西晋城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不断加大对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力度,从楼盘竣工验收着手抓“三表”的首检工作,坚持未经检定合格安装使用的“三表”必须进行首检,否则工程验收不予通过,同时,对超过期限仍未检定者将依法查处。通过常抓不懈的管理,使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对“三表”安装使用前进行首检基本形成了共识。
目前,由于部分开发商与施工方无“三表”首检意识,因此民用“三表”在安装入户环节无人把关。再加上“三表”首检的法规不完善和现行体制的不合理造成了首次检定的责任方不明确。依据我国《计量法》规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使用者是申请检定的责任者。然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三表”的安装环节中的建设者、施工者和产权方到底谁是使用者,所以,哪方负责申请检定、缴纳检定费、到期更换这一系列问题尚不明确。此外,已安装的“三表”首检工作也存在难度大、数量多的问题。
对于凸现出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是加大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筑不断增加,仅凭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质监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关于民用“三表”首检工作建议,争取政府支持;另一方面还要主动与工程质量管理、监理、检测这些与施工、建设单位接触较多的部门联系,请建筑业务管理部门协助共同做好“三表”安装使用前必须检定合格的宣传和敦促工作,将“三表”首检作为楼盘竣工验收项目进行考核。同时要加大对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宣传,使他们了解“三表”属强检计量器具。
二是加大检定与执法力度,严把“三表”质量关。我们抽调执法人员、技术骨干联合组成民用“三表”稽查组,深入开展监督执法。同时对建筑施工单位采购的“三表”进行质量把关,部分施工单位为节省费用,购置了标识不全、材质较差的低廉水表等进行安装。这些表由于质量差,所以示值误差也大,为了杜绝这类不合格产品安装入户,凡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和制造许可证等标识不全又为非正规厂家生产的“三表”,一律不予检定,从源头上堵住计量漏洞。
三是通过开展深入宣传,增强业主和住户的消费意识。发动新建住宅用户参与监督,使工程建筑单位和个人明白自己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形成自觉送检的意识,将“三表”在检定合格后方才安装使用。同时笔者也认为,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三表”管理体制和法制规范上存在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针对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情况,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修订计量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对民用“三表”予以明确规定,例如建设方是“三表”的第一使用者,负有申请首检的义务,承担并申请首检的责任和结果;对于供给方作为“三表”的使用者,应负责“三表”到期的更换、承担更换时的申请检定义务和检定费用;业主拥有“三表”的产权,“三表”的购买费用可由其负担。
总之,民用“三表”计量连着千家万户,虽然目前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探索,为保证公平、准确计量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山西晋城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