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促进企业的品牌建设,并把质量兴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近日,甘肃省肃州区政府出台了《肃州区品牌建设奖励办法》。今后,肃州区政府将扩大品牌创建奖励范围,辖区内通过自主创建,获得各类品牌及各种体系认证的生产加工企业、社会团体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均可受到政府的奖励。
按照该办法规定,肃州区将对实施并通过ISO9000、ISO14000、ISO22000、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保护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5万元;对获得甘肃省名牌产品、甘肃省著名商标、甘肃省传统名优小吃或餐饮名店的,一次性奖励两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获得中华名优小吃或餐饮名店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或行政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