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清政文〔2009〕145号)和《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清政办〔2009〕134号),《意见》中首次提出对计量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和奖励措施,两个文件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全县计量工作的开展,为当地经济发展及民生提供计量基础保障。
《意见》对2009-2012年底的计量工作进行了规划,提出了确实可行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全县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对企业计量工作、能源计量工作、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加大计量专项资金的投入,制定扶持政策,对县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获得国家级(AA,AAA)测量管理体系证书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加大对“民用三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投入,保证“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
对全县乡镇、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常用医用计量器具、在用血压计和集贸市场的电子计价秤、台案秤实行免费检定,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