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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八成消毒水产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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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近期卫生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抗(抑)菌制剂产品进行了一次抽检,结果在抽检的30种产品中,只有5种产品合格,其余的25种均有不同程度的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部《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广西自治区卫生厅于近期对南宁、梧州、崇左、贺州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共抽查30个抗(抑)菌制剂产品,分别检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结果发现,有25个产品不符合《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

  广西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副科长黄威介绍,抗(抑)菌产品不是药品,而是“消字”号的消毒产品,只能在生活中用做日常护理和清洁。因此国家有严格规定,消毒产品的说明书上不得出现“高效”、“灭菌”、“消炎”及治疗疾病、减轻症状等相关内容,以免误导消费者。但是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产品把自己的说明书写得神乎其神,比药品还管用。

  在标示为“王玉琪驱雾灵明目洁眼液”的产品说明书上,厂家夸口称能治疗“急慢性结膜炎、睑缘炎、角膜炎、白内障、视物不清等各种眼病”。在另一种“励欣堂犹狄茶树油抗菌剂”的说明书上,则标注着“适用于由HPV毒素及细菌引起的尖锐湿疣、扁平疣等”,实际上,监督人员查验了产品的检验报告,该产品根本没有进行过相关的毒素及细菌检验。

  黄威说,如果按照正规的药品生产进行申报,时间长,费用高,而且对企业的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所以许多厂家选择走“捷径”:先拿到消毒产品的许可证,再把产品的说明书改头换面,弄得跟药品差不多。不少消费者就是看到“消炎”、“杀菌”、“治病”等字眼,以为能当药品用,结果被“忽悠”了,还很有可能因此耽误病情。

  目前,卫生部门已向不合格产品的所在地通报了检查结果,并发出协查函,请当地卫生部门协助查处。监督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如果身体出了问题,需要治疗,就要购买正规药品,注意看清包装上的“国药准字”。“消”字号的产品只是普通的消毒产品,不能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

作者:张若凡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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