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锁定
今年上半年,湖南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的定检合格率高达90.9%;而以流通产品为主的强检,两年来竟有九成产品不合格,出现严重的反差。
高低反差强烈
截至6月底,根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定期监检计划,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省内花炮生产企业进行了定期检验,完成监检批次1168个,合格产品1062个,合格率高达90.9%,与2004年同期相比,合格率有所提高。
然而,如此高的合格率却无法掩盖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低质低价产品鱼目混珠的现象。记者从湖南省质量技监局监督处了解到,2003年和2004年,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强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高达93.9%和89.4%,两年中抽检产品无一合格的地市竟然分别达到了11个和8个,若不是作为主产地的浏阳产品合格率较高,其抽查结果将更加惨不忍睹。
定期监检针对的是生产企业,而强制监督抽查主要是针对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也就是说,在生产企业进行抽检的产品合格率高,而市场上抽检的产品合格率极低,出现严重的反差。其中,引燃引线时间不合格和使用违禁药物强氧化剂氯酸盐两项就占了所有不合格项目的54%。
问题出在哪里
市场上销售的花炮应当是从生产厂家购进的,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目前,我国烟花爆竹企业正处在由家庭作坊、小型企业向工厂化、集约化转变和过渡。但作为传统手工艺制品,其生产技术含量不高、企业入行的门槛低等弊端却是显而易见的。据了解,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都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但长期以来,以县、乡为主的许可证代理形式形成了“厂易办,店好开”的状态,不少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得以办厂经营。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卢蓉秋告诉记者,这些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家庭式小作坊生产工艺、技术仍停留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从业人员素质低,对质量不重视,对生产标准不理解,生产仍按老套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普遍存在生产无工艺流程,技术无资料,生产无计划,有生产材料就干,有资金就开工的“三无二有”现象。尤其是主产地浏阳以外的地区,一些小作坊基本没有生产手段和生产规模,甚至把各道制作工序分散到各个农户,来降低成本。这些小作坊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市场上许多假冒伪劣产品也大多出自于这些小作坊。
此外,还有一种怪现象:一些有一定规模、生产相对规范的生产企业对质量技监部门的定期监检工作非常熟悉,为了保证合格率,这些企业会在检查期间生产质量好的产品以应付检查,而在平时则为了获利生产劣质产品。例如,使用氯酸盐会使烟花爆竹在声音、光泽、色调上取得较好的效果,价格也便宜,然而,氯酸盐是一种强氧化剂,分解时,呈放热性反应。因此,氯酸盐与硫、磷、硫化锑、硝化棉、有机物等混合时,容易产生爆炸。使用了氯酸盐制成的产品,药物的感度也极高,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也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氯酸盐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但一些企业为了迎合市场,不仅偷偷使用氯酸盐,还靠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来降低成本。还有些企业为了偷逃税费,甚至偷偷生产低成本的的劣质产品,在晚上用农用车运走规避检查,来满足市场需求和占领市场,以获取最大的利益,这就直接造成了不少企业定期监检合格率高,强制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现状。
监管存在缺失
据业内人士介绍,各个地方的市场管理与检测能力发展极不平衡。烟花爆竹市场一直是由公安部门管理,近年来,随着国务院的有关职能调整,其部分职能有所转变,但仍有许多地区的接管工作未能及时到位,形成了管理空白区,加上一些地方行政机构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措施,给检测机构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给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提供了可生存的土壤。
据湖南省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高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质量技监部门在加强定期监检和强化监督抽查力度的同时,也在积极引导企业走名牌效益之路。2004年10月发布实施,今年3月1日起执行的《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5个国家标准对引燃时间、药量的使用上作了比较准确的规定,解决了生产操作中的实际问题,也为提高产品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深受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管理部门的欢迎。
“确保烟花爆竹的质量与安全才能使消费者得到真正的享受。”这句话,不仅仅是生产厂区贴着的一条标语,更应该印在每一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从业人员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