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包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10类389批次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包头市食品安全状况整体水平较好,抽检的389批次样品中,合格品为330批次,总体合格率为84.83%。其中,鱼、白酒、馒头抽检合格率较高,分别为100%、99.17%、97.5%;食用植物油、小麦粉、乳及乳制品、酱油、醋、桶(瓶)装饮用水等食品抽检合格率与一季度相比基本保持稳定;餐具合格率为90%;酱腌菜质量状况较一季度明显改善,抽样合格率为66.67%;豆制品、粉条等食品抽样合格率不高,不合格项目是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部分食品标签标识中配料不全、不标示防腐剂的问题依然存在。此外,在抽查的11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大型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加工单位生产和经营的食品合格率较高,而部分批发部、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合格率偏低。
针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豆制品、粉条等食品合格率不高的问题,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将进行跟踪监测,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企业和相关品种监管。
包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准生产日期、保质期、重量、厂址、厂名等,同时注意查看商品包装上是否有“QS”等质量安全标志,尽量选购近期和质量信得过的大企业生产的品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