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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质监局举办中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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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日前,云南省文山州质监局举办了中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来自州内月饼、糕点、糖果生产企业(含小作坊)、饮料生产获证企业以及文山县部分大型超市、月饼批发商共计84人参训。

  此次培训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法》对生产企业的规定,GB19855―2005《月饼》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获证企业证后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等方面的安全知识,以及糕点、糖果等产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同时,宣传贯彻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国家标准,并安排了部分企业代表向社会承诺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生产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参训人员认为,质监部门免费组织这次中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很及时、很实在。通过培训,使生产企业进一步掌握了月饼的相关标准要求,增强了生产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家表示,要将培训学到的食品安全知识应用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规范商品包装,抵制奢华之风,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广大群众过上舒适安全的中秋佳节。

  培训会上,文山州质监局副局长张艳对全州中秋食品安全作了要求。她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承担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严格把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渠道关,在生产过程中,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严禁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车间环境卫生、生产过程管理,严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取证企业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小作坊要严格按照《文山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履行质量安全承诺,所加工的产品只能在本县区域范围内销售,不得进入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销售,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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