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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台园林城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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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河北省园林城镇标准。标准提出,要达到省级园林城镇要求,镇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0%,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在12平方米以上;注重城镇风貌的保护,突出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措施有力,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筑小品、雕塑特色突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重视庭院绿化美化,新建单位、居住区绿化不低于30%,旧城改造25%,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占60%以上。同时还提出,要按照城镇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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