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民航总局、香港民航处、澳门民航局三方组成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标准小组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进行了2009年第二次维修培训标准考察。此次考察延续了6月份在香港民航处和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的考察方法,针对相互的规章体系、培训标准和监察体系进行了全面考察。使得三方在维修培训机构的相互认可工作再次向前迈进了一步。
8月13日至14日召开的维修培训机构相互认可及维修人员执照相互认可工作小组的工作会议上,三方将各自的规章和培训大纲的差异内容进行了逐条讨论,为下一步联合维修指导委员会签订维修培训相互认可合作安排提供依据。
同时,此次会议在三方联合维修管理未来发展方向上达成了共识,实现三地维修规章的统一将纳入三方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