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一行14人组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综合评价组”,于日前对海南省澄迈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价组通过听取汇报,对档案资料进行查阅,到食品安全示范村镇街及农产品出口配送企业、供港瓜菜基地、澄迈中学等地实地查看等,并按照《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综合评价细则》进行评分、合议,澄迈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达到国家规定的十项目标要求,通过检查验收。这是继文昌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通过评估验收后,海南省第二个市县通过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