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青海省乌兰县第一届金子海民族艺术节期间畜产品安全工作,在乌兰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县农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艺术节期间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严禁未经检疫动物产品及病害畜产品上市,全面提升乌兰县畜产品质量为为主线,结合该县畜牧业发展实际,紧紧围绕生猪调运、畜禽饲养、屠宰加工和全县畜产品供应四个环节深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乌兰县第一届金子海民族艺术节成败与否,也是乌兰县第一届金子海民族艺术节期间县委、县政府及全县人民交给该县动监站的一项重要任务。该站领导非常重视,为确保艺术节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成立了县畜牧兽医站站长谢昌元为组长,长期从事一线屠宰检疫工作的动物检疫员骨干和经验丰富的动物防疫监督员为组员的专项检查小组。采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的集贸市场、餐饮业、肉类销售摊点、屠宰场、超市、集体食堂、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检查。
(二)加强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为确保艺术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该站积极加强新《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畜禽及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报检制度、异地调运畜禽申报制度、不合格畜产品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提高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使畜产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为第一届金子海民族艺术节营造了一个人人关注畜产品安全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律己,提高检疫水平。要确保好畜产品安全问题,首先就要自身硬,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更要有强烈的对人民负责的责任心。该站率先从自身出发,严格屠宰检疫程序,加强对检疫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明确此次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派出动物防疫监督员对驻场检疫人员是否严把“宰前检疫关、宰后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谁检疫、谁出证、谁负责”的制度,提高驻场检疫员自身的责任心。同时自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之初,该站就建立了屠宰场屠宰检疫日报制度和全县畜产品质量周报制度,有效地掌握了畜产品安全质量情况和提高了乌兰县所有定点屠宰场的检疫质量。
(四)加强屠宰场及屠宰加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监管,严格管理。加强对屠宰场的管理一直以来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关口,该站严格按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猪调运审批制度,要求驻场检疫员,严把入场验收关,严格宰前检疫关,坚决杜绝无检疫证明、无标识、不在免疫有效期内的畜禽进场待宰,经查证验物合格者方可进场待宰。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实施同步检疫,经检疫合格者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加封验讫标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且检疫、出证、盖章、回收免疫标识等各项工作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加强了每个检疫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上市肉类的卫生质量;为了从源头上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该站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的饲养环境、防疫条件、无害化处理设施、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养殖户科学用药用料。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补免工作,提高畜群免疫保护水平,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五)加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所有畜产品最终要通过销售再到餐桌上,加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该站除了安排加大日常监督对集贸市场、饭馆、肉类销售摊点、超市、集体食堂、畜禽产品批发点等的监督检查,还特别针对所有艺术节期间定点接待的餐馆及机关食堂进行了专项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有效检疫证明、无免疫标识、应免而未免畜禽上市交易,坚决杜绝无检疫证章、无检疫刀痕、无标识的畜禽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贩卖病死畜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的畜产品消费安全。
截止目前该站共检查定点屠宰场12家(次),各种肉类销售摊点46家(次),饭馆148家(次),畜禽产品批发点16家(次),集体食堂10家(次),规模养殖场(户)7家,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出动车辆18辆(次)。共检查牛羊肉13吨,猪肉16吨,鸡肉12.4吨,鸡蛋2.8吨,鸡副产品0.5吨。依法查处未经检疫肉品660公斤。与14家餐饮企业和养殖场(户)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经检查乌兰县上市畜禽产品持证销售率达到100%;进场畜禽宰前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达到100%;上市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证章齐全,检疫刀痕明显,检疫部位准确,票据填写规范;餐饮业建立了进货登记台帐和索证制度;规模养殖场(户)各项生产登记健全,防疫条件合格,无害化处理设施健全,饲养过程中无违禁药物,无违禁饲料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