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计函[2007]2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并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寄送至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请对该稿的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您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09年9月5前邮寄、E-mail或传真至: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所
邮编:100013 联系人:何更新
电话:010-64517776,传真:010-84276512(何更新 收)
E-mail:
cabrra@126.com 附件1:《再生细骨料》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