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计量器具是否检定,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相关医疗检查结果是否准确,影响到相关医疗诊断结论。为保障人们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安徽省含山县质监局和卫生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根据检定周期,向含山县质监局提出检定申请。
根据要求,血压计、氧气表、压力表、人体秤、戥秤等医疗计量器具将由含山县技术所上门检定,听力计、眼压计、心电图仪、脑电图仪、B超机、CT机、X光机等医疗计量器具由县质监局指定巢湖市计量所或省计量院上门检定。
目前,含山县医疗卫生机构已逐步将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提交检定申请。含山县质监局将根据申请逐一安排上门检定、校准,对于拒不申请检定、使用不合格医疗计量器具的,该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