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8年5月1日实施《小麦》的新标准之后,7月1日,宁夏新的《稻谷》新标准已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玉米》的新标准也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新标准中不仅对稻谷和玉米的定等指标、等级、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修订,对卫生和检验也进行了规范。此外,新标准中还规范和增加了部分名词术语和标签标识。这两项国家标准都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出口。在稻谷、玉米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稻谷增加等外级
与现行标准相比,《稻谷》新标准在原有5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等外级,将稻谷的定等指标由原来的出糙率、整精米率两项指标修订为出糙率一项指标,并对整精米率按等级进行设置。
玉米3级变5级
与现行标准相比,《玉米》新标准将原有的3个等级调整为5个等级,并增加等外级,同时修订了容重测定的相关方法和内容,将不完善粒由原来的统一标准调整为分等设置。
五方面变化保质量
在此次实行的新标准中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首先是对定等指标、等级、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修订,使标准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粮情,同时加大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力度。其次对卫生要求进行了规范,分别明确了食用、饲用、其他用途和植物检疫执行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第三,规范和增加了部分名词术语,使标准表述更加准确。第四,增加了检验规则,明确了检验一般规则、检验批和判定规则等内容,使检验工作统一、规范。第五,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标注名称、类别、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等,实现质量追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