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黑龙江省所有食品企业将开始制定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在内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一步保证食品产品质量和安全。《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于日前正式出台实施,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据介绍,企业标准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辅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等。卫生部门要求,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而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企业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同时还可以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据有关人士介绍,企业标准制定时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该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国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满足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保证食品产品质量和安全,同时能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将在全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中按要求抽取至少五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企业标准的进行论证和审查,包括企业标准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性内容,并在通过审查后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按照要求,企业应当确保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根据备案的企业标准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其予以注销,并告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