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8年11月,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提出了国家标准649项,行业标准272项。2008年12月,我委通过快速立项通道对《规划》中所列2008年启动的国家标准项目下达了正式计划,并印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8]168号), 为切实做好《规划》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规划》2008年启动项目。
《规划》所列2008年启动项目已经通过快速通道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文见国标委综合[2008]168号),但仍有部分已下达计划项目,目前尚未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gb.sac.gov.cn)完成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工作,请各技术归口单位尽快完成系统补报工作,补报时请在备注中注明“08-10资源节约规划项目,已有计划*****(计划编号)”,补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0日。
二、列入《规划》2009年、2010年启动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计划申报流程,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请在备注中注明“08-10资源节约规划项目,《规划》所列启动时间**年”,如需调整项目名称等信息,请在备注中一并说明。网上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0日,本次网上申报结束后,将统一组织下达国家标准计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对本次未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国家标准计划下达工作。
三、对《规划》所列项目,请各单位组织、监督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保证制修订国家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