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炉蒸功能要求》(简称“蒸”标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联合美的微波炉等企业共同起草的“蒸”标准的推出成为近日热门话题。
2007年4月成为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协会标准,2008年12月变身为商务部的微波炉贸易行业标准。微波炉功能性标准走出了一条“奇怪”的路径。
工业企业的行业标准的官方制定、发布、管理者是国家发改委,而商务部主管贸易行业的标准化。一家制造企业的一个工业产品功能性标准为什么放着官方的行业标准不做而走贸易行业标准呢?看似争夺行业标准地位的背后,折射出我国标准化管理的多头主管形成的标准化怪圈。
“蒸”标准的出身
“这是推荐性标准,我们完全支持这种企业间技术性竞争,如果其他企业有能力也可以制定符合自己产品特点的标准,在这里谁有能力谁前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陈钢认为,“蒸”标准的出台,将使蒸功能微波炉的功能指标成为一个有据可依的规范性条约,对各生产企业也起到积极引导作用,促使企业在产品质量上严把关,提升科技含量和烹饪效果。“蒸”标准在规范蒸功能微波炉市场,促进国内微波炉行业的健康发展方面将起很大作用。
两年前,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部主任张秀春曾表示,微波炉“蒸”标准是基于美的微波炉的企业标准而制定的协会标准。如今连张秀春表示只是知道这个“蒸”标准,但是没有关注过,所以不是很清楚。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部部长鲁建国认为这种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会使产品具有统一性,而且更具竞争性。企业制订这种行业标准并声明、公布,企业肯定要有强的自律性。他同时指出,现在行业管理比较乱,主管部门多。微波炉属于厨房器具,其行业标准应该由国家发改委来制定并发布。“按照正常的手续来说,产品的标准应归属于发改委发布。”
而在中国标准化委员会的2009年3月5日发布的行业标准备案公告赫然入目的是:“25511-2009SB/T10515-2008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发布日期2008-12-29,实施日期2009-08-01,发布单位:商务部”这条信息列在中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10号)中的3条之一。
协会标准的尴尬
微波炉标准再次成为热门话题,尤其是在“蒸”标准作为贸易行业标准实施后,这让人不得不去回顾一下2007年的微波炉标准现象。
2007年4月16日,中国标准化协会在北京发布了《家用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编号为:CAS150-2007)。这是由美的微波炉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同负责起草的微波炉功能性标准。
这是标准协会自身的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会标准。而在国家标准化法里面,并没有协会标准这一标准的定义,这使“蒸”标准的处境相当尴尬。
因为没有合法的官方身份,同时又是单一企业主导,没有业内的其他企业配合,因此,此时的“蒸”标准被业内认定为家电企业“标准战”中为了“标准”而制订的“标准”。 说白了,就是企业标准的另一种表达。
作为家电产品和厨房用具,微波炉行业对口协会有家用电器协会和五金协会,这两个协会都有对应的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经常参与到行业官方标准的组织和制定,但当时“蒸”标准并没有通过这种可以走官方途径的社团组织,另辟蹊径通过中国标准化协会拟订CAS标准,当时饱受业内的质疑。
因为,在2007年“标准战”白热化的形势下,存在部分企业花钱买标准的现象,原本通过标准营造壁垒的良性竞争,结果却物化成营销层面的“标准”传播战,实际上背离了“标准化”所创导的成本改进和技术创新。
牵头企业的暖昧
为了解清楚这次“蒸”标准的来龙去脉,以及为什么牵头企业不走行业标准而申请贸易行业标准的这一奇怪作法,记者首先联系了美的微波炉总经理张武力先生,在“蒸”标准正式实施的首日,即8月1日拔打他的电话十余次,张武力以正在学习为由拒绝接受采访。而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处长曹德胜在几天的采访过程中,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
对于此次“蒸”标准的出台,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等单位均表示不知详情,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部主任张秀春说:“协会不一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想参加必须向相关行业部门申请。”
美的所提出的“蒸”标准到底是否合理,为什么由商务部发布?针对其他企业的质疑,美的如何回应?这些问题似乎过于敏感,“蒸”标准的牵头单位没有人愿意出来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