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蒙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一家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炸鸡店依法进行了查处。
据执法人员调查,该炸鸡店从市场上买回白条鸡后,用盐腌制,腌制时放入麦芽酚、日落黄等添加剂,后放入锅内煮熟。有消费者买时,把已煮好的鸡放入炸锅,炸好后放上自然粉、辣椒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没有到有关部门备案。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