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市流通领域经销的电熨斗产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涉及21家经销企业销售的35个批次的产品。今日公布的检测结果:合格29个批次,不合格6个批次,合格率为82.9%,比2003年的监测合格率上升了21个百分点。
被判定不合格的商品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3个批次非正常工作不合格。
根据标准规定,为确保使用安全,电熨斗在无人或误操作情况下,即使处于高温状态,不应产生火焰或金属底板熔化现象。
监测试验过程中,有3个批次电熨斗的金属发生熔融,产生损害安全的外壳变形。如标注为中山市龙的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LONGDE(龙的)”(规格NK-331,生产日期为2006.11.10)电熨斗在试验过程中发生燃烧。使用这种电熨斗,调温器一旦失控,就会因电熨斗过热而引起火灾;标注为上海日威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RIWEI(日威)”(规格YRW-9188,生产日期为2008)蒸汽电熨斗、标注为上海惠家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WELHOME(惠家)”(规格YKD-120,生产日期2008.12.18)的蒸汽电熨斗也在试验中出现了金属熔融的情况。
二、2个批次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主要表现在产品的标志说明上没有使用正确的符号,标识和警示语不正确。例如法定计量单位不正确等。使用这样的电熨斗,易造成因消费者误操作而发生危险。
三、1批次电气强度不合格和机械强度不合格。
主要表现在产品在耐潮湿试验后,电气强度击穿和在跌落试验中,塑料壳体与金属底板开裂,造成电熨斗损坏不能使用。
这类商品在使用中易造成带电部件外露,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如标注为宁波宁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NIRON(宁锐)”(规格为NR-2188,生产日期为2008.4.14)的电熨斗存在着电气强度不合格和机械强度2项指标不合格。
四、1个批次螺钉和连接不合格。
主要表现在挂烫机接地螺钉没有锁紧装置。
接地措施是Ⅰ类电器(常见的三眼插头)最后的安全保护措施,一旦电器绝缘破坏,使器具外壳及可触及部件带电,漏电流可以通过接地导线流入大地,从而保护人身安全。本次监测中发现的接地问题会造成接地不可靠,接地失效,从而丧失安全保护作用。
目前,工商部门已将监测结果通知了相关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其中,中山龙的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日威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惠家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已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召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