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质监局2009年2季度鲜粮制品监督检验情况以及云南省、昆明市质监局食品安全预警监测的相关信息,结合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近日,昆明市质监局对全市鲜粮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鲜粮制品不得使用的添加剂或非食用物质,并再次对《食品安全法》及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进行了宣传,同时检查了鲜粮制品出厂包装物体标识是否符合云南省地方标准《鲜粮制品》及无标签标识内容的情况。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覆盖了全市米线等鲜粮制品生产加工企业137家,有11家企业不符合GB2760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昆明市局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