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质监局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各项食品监管工作部署,围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实施动态监管,努力创新监管模式,不断完善监管网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确保全县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整治。该局根据全县实际和食品行业分布情况,将小麦粉、白酒、干制水产品以及桶装饮用水、肉制品、儿童食品等高风险产品列为监管重点产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纳入监管的C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企业。以城乡结合部和赣马、沙河、墩尚、柘汪等食品生产集中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同时该局以省政府办公厅食品小作坊监管意见为抓手,持续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据库,对小作坊实施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则及时由稽查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对不属于质监部门监管的小作坊立即书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确保食品小作坊不出大问题。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证后监管,不断探索食品监管新模式。
该局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一证一照”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卫生监督,确保发证产品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发证前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发证工作质量;二是加强证后监管力度,促进获证企业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本着科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核定划分监管责任范围。该局将监管划定三大区域,分别由海头分局、稽查大队、食品质量监督科负责各自辖区食品监管,并落实“四定”(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同时整合资源,构建“三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监管网络。通过日常巡查、回访、监督检验、年度报告审查、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证书期满延续、依法注销许可证等环节,督促获证企业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加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力度,切实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为和添加剂使用行为的规范。
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该局按照总局“既要管住、又要便民”的监管原则,打扶结合,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新机制。首先,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发挥政府牵头和三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监管网络作用,通过召开会议,签定责任状,分担风险和责任,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参与支持食品监管和执法工作;其次,积极帮扶经整合提升后的小作坊满足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或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拒绝整改或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等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小作坊,予以严厉打击。第三,加强对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台帐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追踪溯源。通过多种监管措施,加快实现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体系。该局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体系。一是在实际工作不断完善食品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应急预案,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妥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三是研究不合格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办法、程序,更加科学、有效、迅速的实施不合格食品市场召回,避免扩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面。
四是完善食品生产监管组织和信息网络制度,确保各类监管资源有效运行。该局不断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组织建设,努力提高监管有效性。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完善食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开展监管队伍岗位培训工作,强化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岗位培训,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素质。二是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将市场准入、巡查、回访、食品添加剂备案等工作信息及时录入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库动态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2009年截至目前该局共开展 “两节”、食品添加剂、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白酒等各类食品专项整治活动1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 700余人次,巡查食品获证企业149家200余次,巡查小作坊40家60余次,下达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令改正通知书40余份。培训厂长、经理及化验员、乡镇协管员近20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巩固了全县食品安全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