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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街头小摊点 难觅标准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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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产品质量不仅关系到食品卫生安全,也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其中塑料袋更是人们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的物品之一。然而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合格的食品包装应标明“食品用”字样。而据记者了解,成都小摊点使用非食品塑料袋包装食品的现象大量存在,市民自觉要求使用食品塑料袋的意识也非常淡薄。

记者走访了成都大大小小多条街道,记者在一个早餐摊点看到,摊主将馒头、花卷、包子等食物装进没有任何标志的白色塑料袋内递给顾客。在另一家卖凉面的小摊上,不少食客用的碗上都套着塑料袋,仔细看了一下,并没有“食品用”字样。记者又走了几条街,情况同样如此,市民买东西付钱后,摊主一般都用没有任何标志的塑料袋装好后交给顾客。记者上前询问一家摊点摊主,她振振有词地说:“怎么不是食品用?我闻着没味就是食品用。”

根据国家《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加工塑料食具、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塑料,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明显处印上“食品用”字样。

零售市场的食品包装材料卫生质量状况虽然不太乐观,但记者在各大超市了解到,目前成都市超市的食品包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国统一生产、然后配送到各地连锁店的。

随后,记者采访了几位正在买东西的市民,她们均表示并不清楚塑料袋还有“食品用”和“非食品用”之分,也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危害。其中一位女士表示,通常情况下只要卖家的塑料袋看起来干净,摸起来手感好一点,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有的市民虽知道这样不妥,但也没有要求食品销售者使用“食品用”塑料袋。调查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自我保护意识非常薄弱,也不了解国家的有关规定。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很多商家使用非食品用塑料袋包装食品,而这些塑料包装袋大多是“三无”产品,有的甚至是回收再生塑料制品。这样的塑料袋有毒有害,但不会马上显现出来,若长期使用,会导致铅中毒,甚至致癌。
作者:吴咏雪 龚志伟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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