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场地环境管理,环境保护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大家,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9月20日前反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段光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621
传真:(010)66556213
二○○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