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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轮滑鞋多数未按标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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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追踪采访了解到,我国在2006年才制定了轮滑鞋强制性国标,若企业不按标生产,其质量将无法得到保证

  7月24日,消费质量报以《走进市场专家“挑刺”轮滑鞋》为题,报道了成都市荷花池销售的轮滑鞋质量堪忧,无法起到运动保护的作用后,引起了较强反响。28日,成都市工商局直属一分局的执法人员对荷花池的轮滑鞋及护具开展了大检查。

  检查轮滑鞋执行标准有问题

  28日上午,记者随成都市工商局直属一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成都市荷花池体育用品批发商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里销售的轮滑鞋从表面看基本符合商品标识要求,有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等。但仔细查看比对包装标识会发现,品牌轮滑鞋所用的执行标准不统一。

  例如,“ZHIQU”所采用的执行标准为Q/ZQZX001-2006,动感的轮滑鞋采用的执行标准为Q/SHWJ001-2004,JOKEX所采用的标准为Q(GZ)MSK11-2003,科牌的执行标准为Q/PJL10-2006。对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表示还会做进一步的调查。

  在记者暗访过的一家售卖“舒华”轮滑鞋店铺内,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提供该轮滑鞋的相关资料,以及质检报告。在商家提供的质检报上,记者看到,检验单位是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执行标准为GB20096-2006。

  除了轮滑鞋本身,护具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多数商家售卖的护具都属于“三无”产品。

  在一家店铺内,执法人员检查了护具,其中有护腕和护膝,这些护具都由一个口袋装着,并没有任何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厂名、厂址、和品牌名称,也没有任何合格证之类。执法人员表示,该护具属于三无产品,按照产品质量安全法,三无产品不允许售卖。于是,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商家对其进行下架,并勒令整改。

  专家释疑

  多数轮滑鞋未按标生产

  针对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轮滑鞋执行标准的问题,29日,记者联系了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室的一名检验员。他告诉记者,2006年5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就联合发布了《轮滑鞋》标准(GB20096-2006),它属于强制性标准,适用于竞技、休闲用的轮滑鞋。“也就是说,市面上销售的轮滑鞋,都应该执行这个标准。”

  如此说来,记者在荷花池调查的大多数轮滑鞋,所采用的执行标准都不符合要求。

  据该检验员介绍,在2006年以前,轮滑鞋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多企业那时就按照儿童鞋的标准来生产轮滑鞋。但2006年实施的轮滑鞋标准,企业大多不知情,该中心在2006年和2007年曾对轮滑鞋进行过一次抽查,发现很多鞋子都不符合要求,企业更多并不清楚该标准。

  “如果不按轮滑鞋标准生产产品,其质量一定大打折扣。”该检验员表示,轮滑鞋标准中,对鞋子高度差、后帮高度差、外底长度差、外底宽度差进行了规定,并且要求轮滑鞋内衬套包夹泡棉厚度不低于8mm,同时,该标准还要求轮滑鞋进行垂直冲击试验,以及轮子的正面撞击和耐久性测试,以保证使用者的安全。

作者:张晶 来源:消费质量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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