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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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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日前发布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有关专家表示,新标准修订工作2007年已经开始,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并无直接关系。新标准将尘肺分为3期,删除了旧版中“无尘肺0”、“无尘肺0+”和X射线胸片表现分期中Ⅰ+、Ⅱ+、Ⅲ+的诊断表述,同时增加对“观察对象”描述。尘肺病诊断结论的表述为:具体尘肺病名称+期别,例如矽肺一期、煤工尘肺二期等。未能诊断为尘肺病者,应表述为“无尘肺”。(8月4日《新京报》)

  张海超就是因为职业病法定机构只将他诊断为“疑似尘肺”而四处奔波最终不得不“开胸验肺”的。诚然,作为一个本该极其严肃规范的职业病法定机构在给人做鉴定时却老搞出一个“疑似”,实在是令人不爽。别说郑海超不满意,就是任何一个老百姓在被告知“疑似”患有某某病时,大概都不禁要问:到底有还是没有呢?“疑似”谁不会,要你鉴定机构干什么的?

  据悉,现行的版本为2002年发布的,不管有关专家“新标准的发布与‘开胸验肺’事件并无直接关系”的说法是否很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单单是这七年多过去了,很多东西都在发生变化,尘肺诊断标准在发生变化也是极为正常或理所应当的——例如新标准规范了表述,去除令人如鲠在喉的“疑似”,确诊尘肺即有,未能确诊即无。这确实是一种进步!但事实就是,新标准虽然去除了喉中的一些小鲠,但一个最大的鲠迟迟没有动弹的迹象——尘肺病,说大点就是职业病的鉴定机制之弊。大概我们从张海超为了诊断尘肺病,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做了大大小小近百次检查,最后开胸惊动媒体才得到重视的悲恸事迹也可看出我国现有的职业病体制存在着重大的弊端。诚然,一个平民百姓为了确诊自己有病奔波几年,做近百次检查,却还不能被确诊为职业病,我们还能简简单单地说是标准有问题或技术有问题吗?

  其实,只要是个了解职业病鉴定程序的人都能看出这个鉴定制度存在两大弊端:一是鉴定前需要用人公司盖章开具证明——大概只要不脑残的公司都不愿意自证其罪,把自己送上“债务人”的地位吧。如此一来,在这一手续上,用人单位足可通过各种不是理由的理由去刁难患者,去磨灭患者的勇气和耐力;二是只有指定的职防所的鉴定结果才可以视为“呈堂证供”。那么,如何保证这些机构的公信力、监督他们是否偏私?为何大医院都没有权力去确诊一种职业病?

  显然,这两个弊端就足足可以使众多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在维权之路上畏惧不前或最终倒在上面了。令人遗憾的是,张海超的开胸似乎并没有使有关专家或有关单位对这两大弊端进行反思,这不得不让笔者忧虑,在不久的将来会不会有更多的张海超走上“开胸验肺”之路?

  显然,一个诊断标准执行的前提就是鉴定前相关的手续程序要走完,但当这个程序本身存在着很大弊端时,更多人恐怕就走不到执行标准的那一步了。换而言之,当劳动者拿着一份标准怎么也走不完鉴定的程序时,我们在职业病的鉴定思路上就明显本末倒置了,因为只有当劳动者顺利地走完鉴定前的程序,他们的“病”才能按照标准去执行,否则,再好的标准在弊端丛生的制度面前也将无补于事。

作者:邓子庆 来源:奥一网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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