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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举办首期药品质量受权人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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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举办首期药品质量受权人培训班。参加首期培训班的有22家高风险品种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2名拟受权的质量负责人,全市40个区县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重庆市药品稽查总队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处室人员,共计180余人。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蓉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要求各位代表一定要提高对质量受权人制度推行的认识,站在“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建设的高度认识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重大意义,珍惜培训学习的机会,按照国家局工作部署的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质量受权人制度。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琳同志出席结业仪式,并作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班主要介绍了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国际国内背景,我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概述及基本要求,药品质量受权人决定权和否决权的行使,药品生产企业的道德责任,药品质量受权人与企业内部的沟通、协调和报告,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等内容,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各相关企业和监管人员理解推进和建立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的科学内涵、具体做法和工作要求。

  按照工作部署,各企业将在2009年8月30日之前从经过培训的质量管理人员中明确一名药品质量受权人,由法人代表进行书面授权后报市局、分局备案,并由药品质量受权人全面负责企业内部的药品质量管理,未经受权人审核签字同意的原辅料不得投入使用,未经受权人审核签字同意的产品不得放行出厂。各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检查指导药品质量受权人正确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到2009年底,重庆市血液制品类、注射剂类以及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类药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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