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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新余农产品抽检完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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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将近3年时间,从去年开始,江西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就开始对省内各地贯彻落实该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今年4月至明年3月,执法检查组将再次对全省各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这是江西省开展此项执法检查的第二年。7月15日—19日,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秉发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来到赣州、新余等5个县市(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赣州:禽蛋抽检合格率100%

  7月15日至17日,执法检查组来到赣州市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听取汇报并开展重点检查工作。这期间,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对章贡区、宁都县、兴国县等3个县市(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

  据赣州市副市长刘建平介绍,目前,赣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人员达到120余人,拥有232种产品、221个参数的综合性检测机构。“仅今年,全市就通过检测,拦截输入性‘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生猪4批次,无害化处理生猪163头。”刘建平介绍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发现,上半年赣州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5%,禽蛋中苏丹红合格率和淡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残留合格率均达到了100%。

  “尽管在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取得了成效,但由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比较多,因此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现象还时有发生。”刘建平坦承,赣州一些市、县由于财政紧张致使“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现象仍存在。

  新余:一些乡镇尚未建立检测机构

  7月18日-19日,执法检查组来到新余和分宜县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据了解,目前,新余市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人员120多人,全市已建成102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5个无公害农产品、6个省品牌农产品、47个标准化示范区和222个生态畜牧小区,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已成为拥有232种产品、221个参数的综合性检测机构。

  据新余市副市长陈九根介绍,2009年,该市已累计检测蔬菜样品5008批次,平均合格率达85%以上。工商部门检查集贸市场48家、超市及各类食品企业1925户、农资企业264家。农业系统对536户养殖专业户及180斤以上存栏生猪及出栏和屠宰前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抽样2658起,查出阳性样品7起。“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生产者对农业标准化生产模糊不清,一些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存在着重产地认证、轻产品认证等现象。”陈九根说。

  此外,陈九根还告诉记者,目前,新余的农产品检测中心设备还不完善,很多样品还需要送上级检测,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才刚刚起步,甚至一些乡镇和部分农产品基地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检测机构还没有建立,大多数农产品未经质量安全检验便进入了市场。

  7月23日,记者从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获悉,在赣州、新余等5个县市(区)取样的31种农产品,经过检测,合格率为100%。

作者:时雨 来源:大江网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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