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厅、局)、中小企业局(厅、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我部组织开展了工业产品质量课题研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需求研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为做好课题研究,拟开展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中小企业质量现状及服务需求,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情况,通过对当前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供需双方存在突出问题的分析,为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平台服务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技术提升能力,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
二、调查范围
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或中小企业集聚区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和质量服务机构。
三、调查内容
(一)中小企业产品质量现状及服务需求情况;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及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情况。
四、调查方式
委托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调查。每个省(市)自行选择5-6个具有代表性的产业集群或中小企业集聚区开展调查。
(一)请对开展调查的产业集群或中小企业集聚区提供简要情况介绍材料。详见附件1。
(二)企业调查。在选定的产业集群中各选择不同规模的20家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质量现状及服务需求调查表,其中50人以下的小企业应不少于10家。调查表见附件2。
(三)公共服务平台调查。在选定的产业集群中选择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构、质量和技术服务机构填写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情况调查表。调查表见附件3。
五、具体要求
(一)请于8月31日前将开展调查的简要情况、产业集群介绍材料及两个调查表纸质件一并寄达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请将产业集群介绍材料电子文档发至:cxfwc@sm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3号楼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创新服务处收
邮政编码:10080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 怡 010-68205321
韦向群 010-68205319
(二)请认真组织好调查,并按时提交调查情况。各地可委托本地区的服务机构开展调查工作,并通过申报2009年中小企业服务补助项目的方式,获得一定的调查补助。调查补助将根据有效问卷返回数量及时间确定。
(三)8月份我部还将组织调查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实地调研,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附件:1.产业集群或中小企业集聚区简要情况介绍
2.中小企业质量现状及服务需求调查表
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情况调查表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