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近日,浙江省经信、质监、统计三部门对全省重点用能单位部署开展了节能降耗专项监督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全省2008年度实际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
检查内容包括各重点用能单位200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强制性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执行情况、能源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电力、水泥行业的重点用能企业对强制性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的掌握和执行情况。检查时间集中安排在8月至11月上旬,分四个阶段,采取重点用能单位自查与联合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检查结果将由三部门进行通报。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的贯标能力,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工作,增强重点用能单位贯彻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进一步推进全社会的节能降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