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高速公路不停车联网收费系统建设领域,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为我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立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外来标准水土不服
本世纪初中国ETC需求开始形成,虽然国外已有产品,但是中国实际环境与发达国家不同,多年的试验证明国外产品不适合中国。
首先,中国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各路段对ETC的需求不同;第二,中国多数高速公路为封闭式收费系统,国外单片式ETC不适用;第三,中国高速公路已大量使用IC卡作为通行券,IC卡应用环境已经建立;第四,5.8GHz DSRC(即专用短程通信)技术是欧盟、美国、日本正在开发的平台技术,应用前景广阔;第五,发达国家对中国技术封锁,极力向中国转移落后技术和产品。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国内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设备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了大量的技术开发、工程试验和产业化工作,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并开发了双片式组合式ETC技术,并在工程实践和产业支撑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国标保证互通互联
发达国家近年来发展ETC的经验表明,制定国家或区域(如欧盟)统一的标准并实现不同厂商设备间的互操作或互通互联是方便使用的基本保证,也是快速扩大应用范围的条件。日本在短短6年多的时间内,ETC用户发展到3000万,众多的电子厂商均可生产ETC设备,百姓使用的车载机(OBU)售价不断下降,就是日本政府坚持标准、坚持互操作的结果。
中国在研究制定电子收费关键设备标准以及联网收费规范工作中,不但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在应用和服务上也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即强调必须保障ETC系统关键设备互操作和关键接口的兼容。因此,规定所有调制、协议、编码均公开,并满足互操作要求,同时在编码、设备特征识别、流程控制、安全密钥管理等关键技术上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和行业ETC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充分考虑了中国高速公路使用环境的需求以及用户的方便性和安全性,如OBU采用半主动式技术和唤醒机制,既保证满足应用需求又实现了降低OBU功耗;OBU内数据采用安全访问模块(ESAM)作为存储介质,其安全机制达到银行卡的安全级别;同时还考虑了高速公路收费交易电子化的需求,即要求使用的储值IC卡的技术条件和安全机制要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为与银行的合作提供基础条件。
最终,2007年5月,ETC国家标准正式颁布。
在编制标准规范的同时,专用短程通信物理层参数、通信端口、协议一致性和兼容性等技术参数的检测及认证系统在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建成,为标准规范实施和工程质量提供保证。
国标ETC用户已超50万
不停车收费是收费的一种形式,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须与人工收费(MTC)配合使用。为实现两类收费方式的有机融合、为系统建设提供技术和规范支持、为用路者提供无缝和方便的服务,原交通部组织编制的《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规定了ETC和MTC两种收费方式实现一体化的方法。
中国国家ETC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已接近日本的水平,而且中国ETC标准的开发既针对实际应用环境,又与ETC设备生产企业联动,因此,中国ETC标准和产品对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的适应性强,其二次开发和系统集成的优势是国外产品不具备的。需要指出,开放平台和互操作是中国标准的核心之一,因此不同厂商产品的通用性得到保证,这一体系还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服务水平提高,也有利于促进价格的下降。
自2007年5月国家标准颁布后,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支撑下,已有北京、上海、江苏、江西、福建、安徽、陕西等省市建成了ETC系统和非现金支付系统并投入使用,开通ETC车道约400条,MTC非现金支付车道共约9000条,ETC用户量共约12万,带动相关系统建设投资约4.5亿元,还有浙江、天津、湖南等省市正在建设中。加上先前在广东按照标准主要内容建设的广东省ETC系统,全国的ETC用户已经突破50万。在工程建设的同时,已经有10多家企业依据标准开发、生产了DSRC设备,路侧系统已生产约600套,车载机(OBU)约18万台。目前,已经形成年产18000套路侧系统和500万台OBU的生产能力。
没有免费的午餐
所谓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技术,三流企业卖产品。国外企业花大价钱开发的技术和专利是不会让人免费使用的。他们以低价为诱饵,当你按其技术框架和路径形成一定规模和技术依赖时,再来谈收费。中国在DVD领域的教训就是前车之鉴。
除了ETC标准外,最近国外有一个RFID(射频识别)方面的标准正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宣传,即IP-X。这个标准是由一家最初建立在南非,现在主体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公司持有。近几年,IP-X在向发展中国家宣传其产品可用于不停车收费。IP-X用在物品编码、仓储管理和物流领域没有问题,但是却不适用于不停车收费方面。他们是利用了发展中国家与他们的信息不对称,推销自己的产品。
IP-X不适合ETC应用
IP-X开发初衷是要使多个在超级市场或仓库中的工作人员手持无线读卡器时能够互不干扰地同时工作,同时还要保证在一个读卡器覆盖范围内有多个RFID标签时,都能准确地读取。这种技术也可以用在集装箱、包裹和邮件的识别等。
涉及金融交易,需要双向互认的系统。就像人们使用信用卡,银行需要通过刷卡器读取卡的基本信息,而我们需要通过输入密码、阅读交易单并签字才能完成交易。基于IP-X的标签是只读型,单向数据传播,甚至在有射频能量的地方它总是向外发射一串固定编码,因此根本无法实现双向互认和交易,更无现场安全机制可言。世界范围内的不停车收费系统均要满足金融交易的安全要求,因此不论是双片式还是单片式,都能够进行双向互认和有安全机制的双向交易,这也适应消费规则和人的习惯。截至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用它来进行公路收费的。
IP-X的先天性不足注定其今后不可能扩展到信息交换方面的应用上。而国际上和中国的ETC技术均是基于DSRC的,除完成不停车收费外,在交通安全、交通信息服务和实现车路集成系统方面均有重要的扩展应用能力,因此欧盟、美国、日本均在抓紧开发,而日本已经开始部署实际应用。根据今年6月日本国土交通省的公开信息,日本政府已经决定投资250亿日元在日本高速公路上建设DSRC系统,大面积应用于智能公路系统。
ETC不能重蹈DVD覆辙
IP-X是一套有专利的协议,而且其设备和芯片还有不少专利和专有技术。与RFID领域的各种标准一样,使用是需要付费的,如RFID另一标准——EPCglobal,是拥有众多成员的标准联盟,加入它需要注册和付费,在中国就有专门的组织负责中国境内企业和单位的注册、管理与收费。在一些标准或协议希望进入中国时,一开始会提出低价和免费使用专利的承诺,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外企业花大笔金钱开发的技术和专利是不会让人免费使用的,他们是在以低价为诱饵,使使用者进入其技术框架和路径,当有了一定规模形成了技术路径依赖时,再来谈收费。中国在DVD领域的教训就是类似的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