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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10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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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和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制定的《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正式发布,将自10月1日起施行。

  《方案》提出,将利用五年左右时间,即从今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通过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使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率达75%以上,三峡船闸的通过能力提高10%以上,长江干线货运船舶的平均吨位达1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安全技术性能明显提高。

  根据《方案》,相关部门将针对长江不同区域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政策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同时,为实现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的目标,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筹集专项资金,制定经济鼓励政策,用于现有船舶的更新改造和淘汰。
作者:杨 光 来源:中国交通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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